为什么称光复台湾因为符合国际法,台湾
年在解决中日“牡丹社”事件时,日本承认台湾全岛属于中国,清廷中有见识的大臣就陆续提出台湾建省的奏折。年中法战争后,清廷更是认识到台湾对于保卫中国东南海疆的重要性,年10月12日,清廷颁诏决定建省。年3月1日,建省工作宣告完成,台湾正式成为当时中国的第20个行省。
慈禧与光绪因甲午战争战败,年4月17日,李鸿章被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根据条约,清政府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以及“澎湖列岛”,并该地方“所有堡垒、军器工厂为一切属公物件,永远让与日本”。
《马关条约》是不平等条约,侵犯了中国主权,破坏了中国领土完整。虽然清政府在日本的枪炮下被迫签订条约,但中国人民从来都不承认、不接受这个条约。
签定马关条约年12月8日,珍珠港事件爆发。次日,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发布《中华民国政府对日宣战布告》,其中明确提出“……兹特正式对日宣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特此布告。”据此,《马关条约》对国民政府的束缚完全消失。
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是世界反法西斯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世界人民的广泛支持。年12月24日,中美英等国在重庆召开会议,决定成立同盟国中国战区。经美国总统罗斯福提议,蒋介石出任盟军中国战区总司令。
对于战后台湾如何处置,美国有三种意见:“台湾可独立和自治;归还中国;设立一临时联军托管制,在托管期间,台湾人民可准备举行公民投票,决定他们的 政治命运。”
美国学术界设想由联合国共管台湾,来维护美国在太平洋的军事战略地位。美国 的幸福、生活、时代等三大杂志的编辑人,共同组织了一个关于战后和平方案问题研究的委员会。这个委员会于年8月刊发了《太平洋的关系》一文。
抗战时期的重庆11月4至6日,重庆《中央日报》连续译载该文。其“第四章”提议,战后在太平洋以岛屿为据点建立一条防御地带,并主张成立一个国际委员会,共管有关这条防御线内从日本手中夺过来的一切据点:
“……我们提议,以一向点缀着横越太平洋商务航线的岛群为基地,建造一个新的凌驾一切防御体制。由夏威夷向西,我们计划一连串强大据点——英勇的中途岛和威克岛、关岛,那些由日本代管统治而将来应由我们占领的岛屿——琉球和小笠原群岛,一直到台湾——全线最适当的停泊站,同时也是联合国空中舰队最强大的西部终点。
建立这样的一个横越太平洋的防御地带,……至于那些需要从日本手中夺过来的岛屿,联合国就要用极合理的手段去处理了。
……在台湾方面,中国的利益显然是占优势的,而且这种利益,在任何国际行政机构中应有其代表权。国际行政当局应接收所有日本财产,尤其是台湾银行的财产。为了尊重中国的优越利益,台湾应该划在中国关税和金融系统之中,但是因为联合国需要以它为一大根据地,所以把它划为中国领土的一部,似乎不妥。
……由于台湾的国际地位性质,在任何可以预见的未来时日中,它的居民不可以要求独立主权,也不投票加入中华民国。联合国必须当心,为了国际安全起见,不使台湾岛上居民受到任何自由的限制。……”
抗战胜利时的蒋介石对于这种战后国际共管台湾的论调,国民政府当然坚决反对。
年11月3日,在重庆国际宣传处记者招待会上,有记者问:“战后之我国,在领土方面是恢复到九一八以前之状态?抑恢复到甲午以前之状态?”
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宋子文明确答复:“中国应收回东北四省、台湾及琉球,朝鲜必须独立。美国方面有 行口号,即‘日本为日本人之日本’,其意在指日本所侵据之地均应交还原主。”
显然,国民政府明确表示战后对日本清算要追溯到甲午战争,台湾是中国的老沦陷区,台湾与“九一八事变”后东北四省及“七七事变”后沦陷区性质完全相同。美国驻华大使高斯立即向美国国务卿通报了中国政府这一原则立场。
抗战时期的宋子文年1月7日,重庆《大公报》发表社论,阐明中国人民收复台湾的决心:
“美国幸福、生活、时代三大杂志合草的《太平洋关系备忘录》的第四章,提议战后在太平洋建立一条防御地带,列入台湾,划归国际共管。把台湾看做单纯的日本的殖民地,忘记它的历史,不明它的现状,以为脱离了日本,台湾就像十字街头的流浪儿,可随便安排给任何一个慈善机关收养,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
我们要在这里纠正这种观念,郑重向世界公言:台湾是中国的老沦陷区,我们不能看它流落异国,战后中国一定要收复这块土地。
、根据国际公法的先占主义,台湾是不折不扣的中国领土。……台湾是中国先占的土,且经清朝统治垂二百余年,属于福建布政使管辖,为福建省的一部分。
第二、日本从中国手里夺去台湾,台湾应该归还中国。……中国为领土完整而抗战,为清算一八九五年以来的中日关系而抗战,我们忍受牺牲,不畏痛苦,自然要收复所有的失土,包括台湾在内。
第三、根据大西洋宪章,台湾也该归还中国。……台湾‘领土的改变’就与大西洋宪章第二条所述相同,‘未经有关民族自由意志所同意’,日本以帝国主义的方式攫取台湾,台湾人曾揭竿而起,拚命抵抗日本的侵略。
……我们可明确答覆:台湾五百余万人口,除了十五万马来系的土人,匿居深山茂林中,以游猎为生,及二十余万日本人作台湾的统治与剥削阶级外,其余都是闽粤籍的中国人;语言风俗习惯完全与闽粤两省一样。他们的政治要求很简单,即回归父母之邦的中国。
以上三点,旨在说明:中国必收复台湾,言情喻理,皆不应把台湾与中国强迫分离,盟国之中如有人作此想头,必受中国人的强烈反对。就台湾的国防地理论,它是中国东南海疆的屏障,它与海南岛是中国监视海疆的一对眼睛,谁愿意让人拆去屏障?谁愿意让人挖去眼睛?”
抗战时期的大公报美国学术界提出战后国际共管台湾,就是要试探中国人民的反应。由于关于台湾地位的安排引起中国人民的疑虑,国民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呼吁迫使美国学术界做出澄清。
台湾不是无主之地,不是殖民地,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近五十年日本的残暴统治,无法泯灭广大台胞心向祖国的赤子情怀。台籍志士对“台湾归国际共管”极感愤激,也函致美国反对国际共管,阐明台湾人民的态度,纠正国际上的谬论。
国际上的共管论调,为台湾回归蒙上一层阴影。国民政府反对国际共管台湾,必须在国际法上先解决战后台湾的归属问题。否则,这一问题必将变得复杂化。
尽管当时中国难有力量独自收复台湾,但强占台湾势必置美国与日本同样的位置,不利于美国主导的世界反法西斯同盟。中国几百万军队拼死拖住精锐的日军,何尝不是减轻美军在西太平洋战场的压力?
中国人民收复失地的决心世所共鉴,美军在西太平洋反攻困难颇大。如果中美不能同舟共济,美军非但不能在台湾登陆,而且可能丧失战争的主动权。
美国政府对中国人民反对国际共管台湾这一严正立场高度关切,美国国务院官员认为:“没有收复台湾的中央政府就无法维持其政治生命。”美国国务院决定,台湾要归还中国,美国或联军在台利益将不作任何保留。
罗斯福总统但为了确保美国在西太平洋地区的安全与利益,在台湾主权属于中国的前提下,美国设想谋取台湾的军事设防权。年2月,罗斯福总统向南京国民政府驻美大使魏道明表示:“日寇所有岛屿,除其本国外,均应就同盟国警备立场支配之,台湾当然归还中国,将来太平洋警备权自应以中、美为主体,在南太平洋由澳洲及新西兰辅助。”
美国政府的立场是台湾主权归属中国,而台湾的军事防务由中美负责。由于中国没有强大的海空军,实际上应由美国来负责台湾的军事防务。美国试图支持中国收复台湾,来换取拥有台湾的军事设防权。
为协商反法西斯战争相关事宜,在罗斯福总统及丘吉尔首相的邀请下,年11月,蒋介石赴开罗参加中美英三国首脑会议。
开罗会议临行前,军事委员会参事室拟定了关于开罗会议中方应提出的问题草案:“日本应将以下所列归还中国:甲、旅顺、大连(两地一切公有财产及建设一并无偿交与中国);乙、南满铁路与中东铁路(无偿交还中国);丙、台湾及澎湖列岛(两地一切公有财产及建设一并无偿交与中国);丁、琉球群岛(或划归国际管理或划为非武装区域)。”
11月23日,开罗会议召开,中美英三国就政治问题展开磋商。关于“日本溃败时对日处置问题”,蒋介石、宋美龄经与罗斯福总统讨论,双方同意“日本用武力窃取于中国之东北四省、台湾和澎湖列岛在战后必须归还中国”。
开罗会议11月27日,中、美、英三国一致同意《开罗宣言》,明确宣示:“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从一九一四年 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在征得斯大林完全肯定后,《开罗宣言》于12月1日正式发表。
国际法上的条约或协议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可用各种不同的形式表述,如条约、公约、协定、宣言、协定书、换文、文件等。
侵华日军投降通过《开罗宣言》,中国政府征得美国与英国的支持,以宣言的方式向全世界确认台湾原属中国领土及日本强占的非正义性,表达了美英两国对台(湾)澎(湖)归还中国、恢复中国对台澎主权的庄严承诺,是处理台湾问题的重要国际法依据,从而避免了台湾归属的国际化。
美英支持中国收回包括台湾的失地,不是盟国对中国人民的恩赐,而是中国在反法西斯战争的地位和贡献所决定的,是中国人民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国民政府通过外交上的努力,解决台湾在日本战败后的归属问题,粉碎了台湾国际共管论调,为中国最终收复台湾奠定国际法的依据,特别是对可能率先登陆台湾的美军或英军具有强烈的约束力,维护了国家主权和领土的完整。
抵台受降的陈仪将军年4月中旬,国民政府在中央设计局辖下成立台湾资源调查委员会,作为负责收复台湾工作的职能机构,任命行政院秘书长兼全国总动员会议主任陈仪为主任委员。从年5月中旬开始,着手起草《台湾接管计划纲要》。年3月经蒋介石核准签发,正式公布了《台湾接管计划纲要》。
由于设想盟军攻克台湾后,建立军政府,由中国负责行政方面的事务。因此,《台湾接管计划纲要》关于战后台湾的设计集中于行政方面,根本没有中国派军队攻克台湾一节,也没有设立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的内容。所有的计划均为“接管”、“接收”台湾,而不是“攻克”、“占领”台湾,就是期待盟国落实《开罗宣言》。
年7月,在柏林会议上,美英与苏联就战后若干问题交换看法。苏联表示,支持《开罗宣言》之“满洲、台湾和澎湖列岛将归还中国”,“苏联政府在台湾无直接利益,并不反对其归还中国”。
美英苏三巨头7月26日,美、英、中三国发表《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宣布“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这一公告不仅将包括台澎归还中国之内容的《开罗宣言》正式列为日本无条件投降所须遵守的规定之一,还由于其后不久苏联的加入,使该公告成为四强的共同保证,对四国都有约束力。
日本签订投降书8月14日,日本政府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次日,日本天皇广播投降诏书。面对占领日本的巨大问题, 实在无暇顾及台湾,既然美国总统已承诺台湾归还中国,当然愈早愈好。因为任何的延迟移交,都可能刺激中国人民的反美情绪。
而美国白宫和军部正承受“送子回家”运动的巨大压力,美国人民和国会相信战争已经结束,美军也无必要再登陆台湾。这与开罗会议设想的由美军接管台湾军事设防权发生了偏差。
台湾民众欢迎国民革命军8月17日, 签署总命令 号,规定“在中华民国(东三省除外)台湾与越南北纬十六度以北地区内之日本全部陆海空军与辅助部队应向中国战区统帅蒋委员长投降”,明确了将严格履行开罗会议以来的有关国际承诺、台湾立即归还中国的安排。
国民革命军进驻台湾8月27日,蒋介石正式任命陈仪为台湾省行政长官。因盟军不登陆台湾,改由中国军队接收台湾日军投降。为统一接收起见,几日后,蒋介石任命陈仪兼台湾省警备总司令。如此,台湾军事接收与行政接收皆归中国政府执行。此时,陈仪向蒋介石提出不在台湾建立省政府,而设行政长官公署,作为过渡机构,得到蒋介石的首肯。
9月2日,日本投降仪式在美舰密苏里号上举行, 公布了总命令 号。日本在向各同盟国投降而签署的无条件投降书中表示,“接受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的、后来又有苏联参加的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中的条款”。这就是说,日本同时也无条件地接受并履行将台澎归还中国的规定。
年10月25日上午10时,在台北市公会堂(今中山堂)举行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典礼。由台湾省行政长官兼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陈仪代表中国战区 统帅受降。美国军事代表顾德里上校、柏克上校、和礼上校等,以及台湾人民代表林献堂、陈炘、杜聪明、林茂生等三十余人,新闻记者李万居、叶明勋等十余人,计有余人参加。宣告了日本侵占中国台湾省的五十年历史到此结束。
台湾光复仪式现场台湾光复包括接受日军投降和中国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两个方面。陈仪以台湾省警备总司令接收台湾日军投降,是奉联合国中国战区总司令蒋介石之令,承接台湾的军事设防权,实际上分担了盟军原先设想的直接军事占领任务。
同时,陈仪又是中华民国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长官,接收台湾、澎湖列岛的领土、人民、治权、军政设施及资产。这是日本侵占台湾后中国人民从未放弃的使命,对于中国人民而言,是收复失地。从《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法律约束力看,此举又属恢复行使主权。
至此,日本将甲午战争后从中国窃据的台湾、澎湖列岛交还中国的法律手续完成。
庆祝台湾光复陈仪昭告中外:“本人奉中国陆军总司令何转奉中国战区 统帅蒋之命令,为台湾受降主管。此次受降典礼,经于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时,在台北市中山堂举行,均已顺利完成。从今天起,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权之下,这种具有历史意义的事实,本人特报告给中国全体同胞,及全世界周知。现在台湾业已光复,我们应该感谢历来为光复台湾而牺牲的革命先烈,及此次抗战的将士,并应感谢协助我们光复台湾的同盟国家,而尤应该教我们衷心铭谢不忘的,是创导中国国民革命运动的国父孙先生,及继承国父遗志完成革命大业的蒋主席。”
台湾民众庆祝台湾光复台湾光复是收复失地,是中国政府恢复行使历史性权利,恢复台胞的中国国籍;是对战败的侵略者进行制裁,是对历史上非正义行为的合理纠正。为了收复台湾,中国人民奋斗了50年。之后,《中华民国宪法》对包括台湾在内的中国领土作了明确的概括。
虽然海峡两岸长期对峙,那完全是中国人自己的事,台湾属于中国一部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从未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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